上 中 医(2009) 教务 第 41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第九期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九期课程建设项目自立项来,各项目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大部分项目即将或已经完成了预期的研究工作。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上中医[2004]教务第43号)有关规定,我处拟于近期开展第九期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希望各项目负责人做好课题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08年3月立项的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九期课程建设项目。
1、一般建设项目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我校课程建设有关管理办法(附件1),自行组织一般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重点建设项目
第九期校级重点建设项目(附件2)的结题验收工作,定于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汇报PPT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3);
2、各学院、部、中心应根据项目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提出评审意见,并形成部门校级课程建设结题验收工作报告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备案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各学院、部、中心结题验收工作报告。
2、经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名和盖章的《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1份。
4、成果原件1份,内容包括有关课程建设成果的各类佐证材料,如多媒体教学课件光盘、教学软件测试报告、新编教材或讲义,课程大纲、教案、教学研究论文等。
请各学院、部、中心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于2009年4月3日(星期五)前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视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鸿斌
联系电话:51323024
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中心二楼会议室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通知有关课程建设负责人作好准备,切实作好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3、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情况登记表(中期、验收结题).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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