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 医(2009) 教务 第 48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对规范化建设优秀教研室进行抽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随着教研室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在各部门和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上中医(2008)教务第197号通知要求,已将第二批规范化建设优秀教研室推荐上来。教务处决定于5月份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资料归档整理情况,尤其是2007年评估以来的资料归档整理情况。
2、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教研室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
二、检查方式
对临床医学院将采取学院互查的形式进行抽查。对校本部教研室将在学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届时,专家组将简要听取教研室主任汇报,检查档案资料,并与教师座谈。
汇报内容:1、基本档案建设自查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
2、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教学研讨等教研活动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
3、教研室对中青年教师培养的规划及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
三、检查时间
具体时间将于检查前两天通知有关学院。
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教研室利用近期时间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复查情况对有关教研室给予命名。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研室资料归档文件盒目录.doc
附件二:规范化建设优秀教研室检查表.xls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