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规范化建设优秀教研室进行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31

  上 中 医(2009) 教务 第 48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对规范化建设优秀教研室进行抽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随着教研室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在各部门和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上中医(2008)教务第197号通知要求,已将第二批规范化建设优秀教研室推荐上来。教务处决定于5月份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资料归档整理情况,尤其是2007年评估以来的资料归档整理情况。

  2、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教研室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

  二、检查方式

  对临床医学院将采取学院互查的形式进行抽查。对校本部教研室将在学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届时,专家组将简要听取教研室主任汇报,检查档案资料,并与教师座谈。

  汇报内容:1、基本档案建设自查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

  2、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教学研讨等教研活动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

  3、教研室对中青年教师培养的规划及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

  三、检查时间

  具体时间将于检查前两天通知有关学院。

  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教研室利用近期时间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复查情况对有关教研室给予命名。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研室资料归档文件盒目录.doc

  附件二:规范化建设优秀教研室检查表.xls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