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上海《实施办法》),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提高在校大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根据上海《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规定,依法推进在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我校普通话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时间: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8:00起(分三十批,每批30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 测试地点:图书馆五楼;
三、 测试报名:报名工作先期已结束,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 测试费用:本次测试免费;
五、 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帮助我校考生做好此次测试的准备工作,学校将于3月25日下午1:00―2:30、2:40―4:10和4月1日下午1:00―2:30、2:40―4:10(地点:6号楼501室)分四批对考生进行考前培训,请报名同学按时参加(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