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医[2008]教字第13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临床见习教学,提高临床见习教学水平,经临床教学工作会议研讨,特制订《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见习教学规范》(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08年6月12日
上中医[2008]教字第13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临床见习教学,提高临床见习教学水平,经临床教学工作会议研讨,特制订《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见习教学规范》(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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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