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表彰 “十三五”期间我校教材建设初步成果,鼓励广大教师编写、选用高水平教材,更好地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申请参加2018年度校级优秀教材奖评审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
㈠申报条件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目标及人才培养定位,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能反映最新教学改革成果和科研成果,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能体现本学科优势和特色,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有助于学生正确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取材合适精炼,语言严谨规范,文字准确流畅,公式图表规范。编校正确、印刷精美,符合国家教材印刷质量标准。
5.数字化教材或配有多媒体课件的教材要求在网络环境下能正常运行,做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教材内容、多媒体动画、三维成像等均符合文、图、声配合的相关标准。
6.本次评选将优先考虑下列教材:
⑴被校外广泛采用,编写质量较高,社会效益较好;
⑵被同行公认为是本学科领域的经典之作;
⑶填补了国内外或某一学科领域的空白,特色鲜明。
㈡注意事项
1.每位主编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本教材。
2.修订版教材其修订内容必须更新40﹪以上。
3.上一版曾获奖教材本次申报时其修订内容必须更新50﹪以上。
㈢申报范围
1.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同为我校多人主编的教材,由第一主编目前所在部门汇总或申报)。
2.在2015年1月到2016年12月底期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3.经我校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只限于学位课程的教学用书)在教学实践中已使用两年以上的各学科专业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多媒体教材等,教材形式不限)。
4.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申报办法
1.各院、部、中心应在本部门内开展申报优秀教材的组织工作,严格根据以上条件认真评议,提出入选名单,按本部门该时段已主编、出版教材数量的30%择优申报(百分比计算后不足1本的按1本申报,超过1本的以四舍五入计算)。凡超过申报比例者,一律按本部门《2018年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送审名次排列顺序计算。
2.教务处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后, 对各院部所申报教材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过期申报的均不得参加评审;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入围教材进行评议,写出书面意见;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投票产生本年度校级优秀教材。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统一送审,不受理个人申报。包括:
1.本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2015-201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一份(附件1);
2.本部门《2018年度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2);
3.申报人须填写《2018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一式两份,表格名用三号宋体字,内容用五号楷体字填写。
以上表格均须由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
4.样书或光盘一本(张);上一版曾获奖的修订版教材须提交获奖教材样书一本。(如有出版社、使用学校的反馈意见或证明等佐证材料,请同时附上)。
5.各二级学院送审教材将由教务处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写出书面评审意见(附件4)。
6.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4月20日前送至教材科(教学楼11号楼11303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信箱:sh_zydjck1130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详见OA。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准备申报材料,认真做好本次优秀教材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