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3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校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上海市教委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534号)的相关要求,于近日启动了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3.本次立项重点支持通识教育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大学英语(通用学术英语)系列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等。

4.申报课程要注重改变教学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二、建设周期

上海市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5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建设期满经验收优秀的课程授予“上海市精品课程”称号。

三、材料提交

1.申报上海市本科重点课程须提交如下材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张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并于2013620(星期四)前发送至学校教务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5132209651323024

E-mail roger.jin@msn.comliver1220@hot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2. 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O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