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重点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海市教委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已于近日启动了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评审申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申报的项目应为我校已开设的本科课程,一般要求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特色课程。

二、根据国家和上海“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在本年度的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中,鼓励申报以下课程项目:

1. 能实现校际优质资源共享的跨校课程;

2. 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中改革和引进的重要课程;

3. 尝试新的课程教学方法,并已有所突破和成效的课程,如案例教学课程、研讨型课程等。

三、从2011年起,市教委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市教委重点课程的申报立项工作,项目建设期为2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3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每项目资助额度为文科课程4万元,理工科课程5万元,批准立项后由学校统一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四、申报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须填写《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张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并于201172(星期一)前发送至学校教务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3701797936  13816094343

E-mailliver1220@hotmail.comroger.jin@msn.com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