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教育国际化的重要任务――全球中医药教育基本标准的建立(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论文58)

发布时间:2011-05-23

中医药教育国际化的重要任务――全球中医药教育基本标准的建立

胡鸿毅 严世芸 尚力 谢建群 赵海磊徐竹林 阎晓天 夏文芳

中医教育,200726卷第5

1 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我们正面临着这样一个令人欣喜的局面: 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越来越强劲; 中医药崇尚自然、整体的医疗理念, 其临床优势得到了更多的认同;中医药从业人员和教育机构遍布世界各个角落, 并不断增多; 各国和地区为中医药立法的进程出乎人们的预想; 世界范围内中医药交流日益频繁, 合作层次有向高端化发展的趋势; 国际主流医学的有识之士已将合作研究的触角伸向了中医药, 中医药已不仅被认为是补充医学的重要一支, 更被认为是一种大有前途的产业融入于世界经济大循环之中, 这在世界其他传统医学中是极为少见的。

为了延续这种态势, 中医药国际化发展的内在质量保证应提上议程, 而中医药人力资源的规范和维护又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因为这将直接决定中医药医疗实践的整体水平和在世界各地的平衡发展同时也是中医药向世界传播过程中保持自身理论体系完整性和独特性的重要保证。

目前国际中医药教育仍存在以下问题:

( 1) 除中国内地外, 有良好设施和学科支持的中医药教育仍需开拓, 尽管港台地区和少数东南亚、欧美国家陆续在综合性大学内开办了中医药学院, 但大多数中医药培训机构办学层次和影响力仍有待提升。

( 2) 国际中医药人才教育目标和知识体系缺乏标准, 导致教育结果差异较大, 人才质量评价互通性不强, 影响相互间学术交流的深度和广度。

( 3) 海外中医药教育机构中师资及学术管理体系有待建立, 教师从事临床及其他科学研究动力不足, 教学水平参差不齐, 教师自身发展缓慢, 中医药

最新成果不能及时传播。

( 4) 教育计划中忽视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力度, 课程及教学内容偏重实用性, 针对不同文化背景的学员, 在中医药辨证思维培养上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 5) 国际中医药教育信息化程度不高, 投入不大, 中医药学术交流的语言平台尚未建立, 术语翻译标准极不统一, 中医药学术交流存在巨大障碍。

综上所述, 有必要建立起全球中医药教育基本要求和国际标准, 通过这些标准, 一方面规范中医药实践和人力资源培养, 更重要的是按照这些共同的标准来激励海内外中医药教育机构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使中医药人才培养实现国际化, 为中医药走向世界提供智力保证。

2 建立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的工作要点

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的建立应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 应由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国际中医药联合机构发起组织。在建设过程中除可参照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和美国中华医学会(CMB)制定的医学教育国际标准、全球医学教育基本标准等内容外, 还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 1) 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应包含教育宗旨及目标、教育计划及方式、学生考核、教学人员、教育评估、教学资源及教育管理等多个方位, 而不仅仅是对课程设置上的基本要求。中医药教育较西医医学教育涉及面要广, 中医、针灸、推拿、中药等专业应有符合自身特点的专门标准。同时在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和短期培训各教育层次上也需分别制定相应的教育标准。

( 2) 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标准应该立足于中医药教育的共同核心, 这种核心意味着中医药教育机构在结构、过程和最终产品上有着较高程度的相同性。由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社会地位、医疗卫生体系的不同, 国际标准必须考虑到各国各地可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亦即应符合各自的教育条件和环境。使用同一套标准并不意味着要求全球中医教育机构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和产品完全一致, 相反应尊重各地中医药教育机构管理的自主权, 尊重其发展的环境和状况。

( 3) 标准中应分列基本标准和高质量标准, 基本标准亦即最低标准, 是每一个中医药教育机构必须显示出的成就, 而高质量标准则是按应当努力发展的最佳共识。这些高质量标准不可能在一个学校同时具备, 但是又是中医药教育发展所必需的。

( 4) 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的制定必须基于对中医药人才发展性的认识上, 既要根据目前中医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客观实际, 也需对今后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有前瞻性的考虑。除中、西医学基础知识外, 在标准中更应对中医药特色的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教育有明确的要求, 同时需有意识地引导学习者和教师加强沟通技能和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应鼓励和要求中医药教育机构不仅开设必要的西医学概论课程, 还应开设中医药与现代科技交叉性课程。同时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应有助于加强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在教育中的地位, 重视中医药辨证思维的培养。

( 5) 应重视国际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资格认证制度和国际登记制度, 尤其需建立起办学的外部评估体系。这些评估体系和具体标准, 将对今后各国各地方中医药立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以进一步平衡各地中医药教育发展水平。中医药教育的国际评估应从看重学生个人学习能力的评价发展到对教育活动各方面的评价, 评价指标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并从成果性评价逐步发展到形成性评价,进而再形成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成果评价等多种评价模式。同时要重视通过评价来改进中医药国际化教育的整体决策。

3 国内高等中医药院校的任务

经过50余年的发展, 中国的中医药教育日趋成熟, 中医药学科发展齐全, 人才培养规模和水平处于领先和示范的地位, 责无旁贷地应在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中医药院校应按高标准加强内涵建设, 并在人才培养规格、层次方面成为全球中医药教育高地。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要有生命力, 就应基于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新理念之上。为此必须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取得以下共识:

( 1) 根据“拓宽口径、加强基础、注重素质、整体优化、面向社会”的要求, 在重新评估中医教育教学体系的基础上, 确立以突出素质教育为重点, 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的中医人才综合培养目标, 强化中医特色道德教育, 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着力体现在校教育的中医人才终生教育中所应担负的基础性任务。

( 2) 确立以营造批判性思维和中国优秀文化精神为主线, 围绕构建自主学习体系、实验及临床实践改革、非智力因素及临床基本思维培养等主要环节, 根据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和中医人才的市场导向, 对以往的学科专业方向、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手段及管理环境做进一步优化。

( 3) 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理念作为各项改革的出发点, 充分利用学分制改革所提供的广阔空间和体制优势, 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能力拓展的要求, 营造多样化人才群体。

( 4) 加强学生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教育, 改变单科性培养模式, 在培养过程中实现文、理、医结合和互相渗透。

( 5) 改革实验教学, 形成富有中医教育特色的综合实验及学生自主设计实验课程体系。

( 6) 深化临床教学改革, 实行“早临床、多临床”, 以中医临床医师基本素养为目标, 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 实现中医基础学科、临床学科与临床实践的有机融合, 强化中医临床基本思维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培养。

( 7) 在临床人才培养方面要进一步总结长学制教育经验, 借鉴国际医学临床人才的学制模式, 试办八年制中医学教育, 不断提升中医药教育的规格和层次, 使中医药人才与国际其他高层次医学人才有相匹配的地位和影响力。

通过中医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使中医人才群体在以下基础能力方面取得最佳组合: 具有较深的中医专业及临床基础, 现代生物医学基础, 横向学科基础, 传统文化基础, 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具有较强临床实践及交流能力, 能继承中医传统精华的能力, 中医跨专业、跨学科的结合能力, 信息获取能力, 追踪开拓、占领中医药学科技发展前沿的潜在能力和基本解决问题的能力。

可以预见, 国际标准将促进海外中医药教育的规范和发展, 中医药学习者将有可能在当地或临近地区寻求到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而海外中医药院校势必加大师资队伍等基本建设, 国内中医药院校生源结构将随之发生变化, 优质师资资源也有可能出现流失现象。但同时, 更宽领域的国际合作将呈现在国内中医药院校面前: 将促使境外院校与国内院校之间的校际教育合作, 国内中医药院校品牌效应将日益突显; 将有利于国内中医药特色课程走向世界, 而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也将加速课程的国际化进程; 中医药信息标准化建设进程将明显加快, 国内中医药界将凭借强大的学科和研究基础, 积极争取主导各类中医药信息的国际标准的制定, 以此把握中医药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制定和贯彻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化的时刻已经到来, 中医药教育机构应主动地维护标准的合理性和权威性, 通过与各国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合作, 早日实现中医药人才国际化目标, 并努力发展这些标准来为人类的健康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