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期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4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教务处拟开展第十一期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请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围绕学校“研究教学型、特色型和外向型”的办学定位,着力于将“一体两翼”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于课堂教学,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2、以深化“学分制”、“三学期制”改革为抓手,结合各单位教研室建设、教育高地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教学改革,通过教学模式的转变,完善课程组织形式,并藉此带动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提升。

二、立项建设的主要方面

1、教学方法改革与研究项目:围绕课程教学目标的梳理,基于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将PBLTBL等先进教学理念中的部分元素整合与中医药课堂教学过程中,提高教学质量。

    2、考核方法改革与研究项目:包括考试内容及成绩评定方案改革项目、试题库建设项目等,重点资助形成性评价研究项目。

3、网络课程建设项目:以学校课程中心为共享平台的网络课程建设项目,提高网络课程的实际使用效果,促进师生间网络互动交流。

4、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包括综合性、自主设计实验的总结与深化研究(含面向临床的小型科研设计)、多模式多层次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等。

5、通识教育及拓展类课程建设项目:包括基于中医药特色的通识类选修课程;大学生科研实践、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素质教育课程研究、大学生人生导航和基于专业发展的学习生涯规划类课程研究等。

6、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加强小学期内涵建设为主线,丰富实践类课程组织形式,资助社区预防医学实践研究、临床课程见习与毕业实习质量控制研究、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方法研究类项目。

7、面向留学生的国际教育相关课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重点突出,研究方案可行,技术路线清晰,考核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和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鼓励课程负责人领衔,组织教学团队共同申报,体现教学团队建设及课程教学过程整体优化的项目建议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3、纳入教研室建设资助范围及相关高地建设项目,本期同时列入第十一期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由教研室建设及高地建设项目经费列支,报教务处备案。

4、项目申请人已有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且尚未结题者,本期课程建设不再予以资助。

5、已申报2010年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而未获立项者,建议本期课程建设予以择优考虑。

6、为了进一步加强PBL教学、双语教学课程规范化建设,保证课程教学质量,PBL教学和双语教学项目将由学校统筹立项,另文下发,本次课程建设中不再单独设立PBL教学、双语教学建设项目。

四、立项程序及管理办法

n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组织申报,根据教务处下拨经费,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立项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在立项过程中予以指导。

n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在教务处下发通知后组织各项目进行开题评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及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n       课程建设项目完成后由各部门推荐优秀建设项目,学校将根据推荐结果,统一组织评奖,评奖结果将纳入学校年终绩效奖励,加大奖励力度。(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n       校级课程建设每项目资助500010000元,先期下达资助经费的60%,余款待中期检查后根据检查结果酌情下拨。对未能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暂停后续资助并令其整改,根据整改结果,酌情下拨后续经费。

n       课程建设周期自20114月至20124月。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期限为2011311日,各部门请务必于此日期前将本部门推荐申报的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至OAroger.jin@msn.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晋 

联系电话:51323024

附件 - 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