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3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校重点课程建设,积极培育精品课程,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的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已开设的本科课程,并为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特色课程,并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三、申报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课程负责人填写《2008年度市教委校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三份,纸张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并附电子版。

  2. 部门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汇总表一份,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四、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24日,请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收齐后于截止日之前集中送到教务处。

  联系人:孙鸿杰

  联系电话:51323024

  E-mail:shj199491@yahoo.com.cn。

  学校将在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其中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进行推荐。希望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加强课程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附件1: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