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规划教材(第6轮)主编、副主编、编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4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接卫生部教材办公室、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通知,为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对临床医学类高职高专教育的指导思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学高等专科教育体系,适应我国医学专科教育发展的需要,规划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学专科教材,经全国医学高职高专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08年开始进行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规划教材的第6轮修订工作,且在全国高职高专学校遴选主编、副主编和编者,以保证和提高教材编写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申报主编、副主编和编委均请按“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第6轮)规划教材拟开设课程书目”(附件1)和“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材主编、编者遴选条件”(附件2)进行,实行个人申报与院校推荐相结合。请相关二级学院(中心)结合本部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情况,做好宣传、落实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教研室讨论、酝酿,确定人选,做好推荐工作。原则上一个教研室每本教材主编、副主编、编者只能各推荐一人,每位教师每本教材只能申报一种职责。

  另外,随着医学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专科教育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需增加新品种教材,也可同时提出申请。

  2.申报办法

  ⑴申报主编、副主编和编者的教师,必须填写“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材主编、副主编、编者申请表”(附件3)。无法下载推荐表的教师可直接到教材科领取或拷贝。

  ⑵申请表由二级学院(中心)统一送审,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表的表格、内容请用电脑、激光打印机排版打印。表格名用三号黑体,表格用小四号宋体字,内容用五号楷体字。申请表一式5份(其中一份均由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若申请担任主编,请同时附教材的编写思路和简要编写大纲及章节目录(可另附页)。申请表文字版于5月6日前交教材科陈惠英处,并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信箱:chenhy101@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申请表和相应附件可直接在下列网站下载:

  校内地址:http://192.168.120.20/jck123456

  校外地址:http://222.44.47.138/jck123456 

  无法下载推荐表的教师可直接到教材科拷贝或领取。

  ⑶教务处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后,组织校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教材将申报至人民卫生出版社,参与全国的评选。

  凡通过评选并批准列入规划的教材将作为校级项目给予一定资助,资助额度和方法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第6轮规划教材拟开设课程书目.doc

  2.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材主编、编者遴选的条件.doc

  3.全国医学高等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材主编、副主编、编者申请表.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