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本科新设置专业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7

各相关学院、部:

    学校结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设置专业的建设,规范新设置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新设置专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质量,决定对2002年新增设1个专业-“汉语学”,2003年新增设的2个专业-“护理学”、“药学(中外合作)”,2004年新增设的3个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中西医结合方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1月中旬到3月3日为院、部自查阶段,3月3日―21日学校组织专家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新设置专业进行检查(见附件1):

    1、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包括专业定位与建设规划、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实践成果等);

    2、师资队伍(包括主讲教师的数量与结构、教学水平、教师风范现状情况);

    3、基本教学条件及利用(包括课程、教材、实验实习条件及利用、图书资料、教学经费、学生参与文化科技活动等情况);

    4、教学管理(包括规章制度、质量控制的执行情况);

    5、教学效果(包括学校学风、学生基本素养的培养成效,就业工作思路及就业情况等);

三、检查具体要求

    1、填写“本科新设置专业自查表”(附件2),准备好有关材料。

    2、撰写新专业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含:被查专业的背景和概况;本专业建设的措施及成效[请紧扣“检查主要内容”和“本科新设置专业检查内容”(附件1),逐一进行对照分析,根据工作实际,说明专业建设工作的状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护理学、药学(中外合作)两个专业需结合2006年检查中专家的问题阐述整改情况。

    3、请各相关学院、部于3月3日前将新设置专业自查表、新设置专业自查报告(一式六份)交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教务处或Email:shj199491@yahoo.com.cn邮箱。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学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聘请专家组,对新设置专业教学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专家组通过审查新专业自查报告,查阅相关材料,考察相关教学设施,听课和举行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新专业教学情况,最后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和结论。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以本次新设置专业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管理,切实促进新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联系人:孙鸿杰       

电  话:51323024

Email:shj199491@yahoo.com.cn

 

附件:1.本科新设置专业检查内容.doc

      2.本科新设置专业自查表.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