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登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1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分制实施规定》:“凡入学一年以上(七年制为三年以上),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辅修其它专业的课程。”经学生本人登记申请,结合目前我校主要设立针灸推拿学辅修专业的情况,现对以下同学辅修针灸推拿学第二专业的登记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凡完成辅修计划中规定的学分,在毕业前两个月向教学处提出辅修课程的审核申请,学校将按辅修专业有关规定发给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课程成绩证明。

  附件:2007年度登记申请辅修针灸推拿学第二专业本科生名单.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处

二○○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