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发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74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届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上海市级教学成果的评选。经申报和推荐、公开答辩、专家评审,学校审批决定,共有《创新“医古文”课程体系,培养医文兼备中医人才的探索与实践》等24个项目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详见附件),现予公布。成果内容学校已在相关网站发布(http://jpkc.shutcm.edu.cn/zyrz/),请获奖单位做好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希望获奖单位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目标,在上述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转变教学理念,深化改革力度,紧密结合实际,加大成果后续跟踪与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成果的示范和辐射效果。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