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学院:
临床见习教学是医学专业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临床教师在讲授临床课程期间,指导学生初步接触病人和认识各种常见病、多发病,了解临床工作的基本程序,初步学会各种临床操作所采取的教学手段。鉴于目前见习学生数量较多,为更好地保证见习课程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见习教学规范(试行)》文件有关规定,现对规范见习教学安排及提交教学日历通知如下:
临床任课老师在接到任课通知单后,根据见习人数进行分组调整:
1、对于见习学生人数不足15人(包括15人)者,由一名老师临床带教。
2、对于见习学生人数超过15人者应分2组分别进行临床见习,并由2名老师分别进行临床带教。
3、所有包含临床见习内容的课程,均需到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根据网页要求填写见习教学日历并进行网上上传,教务处予以备案。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