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八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本专科人才培养,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启动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一体两翼”的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在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过程中充分体现“五个结合”,即大学生创新活动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探究性学习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中医药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结合、学生自主实践与教师指导相结合。

二、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

2、重在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3、自主实践:导师指导下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

4、申请人应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养,鼓励二、三年级学生积极参与,鼓励跨年级、跨院部、跨校学生的创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在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方面须有浓厚兴趣,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高。

2、学生要发挥项目的主体作用,学生个人或团队要在导师辅导下,自主设计选题,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3、对项目选题要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4、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学校对项目进行定期考核;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应有明确的分工,同时要突出团队合作的精神。

5、指导教师应有较强的科研素养和严谨的科研精神,具备指导本科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素质,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参与本科教学工作,指导本科生开展科研创新。

四、选题
      1、创新训练类项目:学生可以从《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导师带教选题汇总表(附件1)中选感兴趣的指导教师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大学生创新活动申请书(附件2);自主寻找与实际生活相关的课题或结合中医药基础/临床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调研、查阅文献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合适的选题与指导教师,撰写大学生创新活动申请书。
        2、创业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各院部在申报立项过程中加强指导、审核,规避相似研究选题、前期已立项选题出现。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创业作品登记表》;
      2、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3、申请人将《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创业作品登记表》提交所属二级学院;
      4、二级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教务处;
    5、教务处审核立项每项予以3000元资助额度所有立项项目必须承诺报名参加“2025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
六、计划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
七、截至日期:
    申请人在20253月7日(周五)前将申请书电子版交至二级学院,学院评审汇总后321日()前报至教务处。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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