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0-04-08

为规范我校在线课程运行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切实提高课程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范式转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1.在线教学是教学信息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相关任课教师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宗旨,以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教学范式转变,在课程运行中做好过程管理和考核管理,多维度构建新型课堂教学情境。

2.在线课程应把传统教学方式和在线教学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管理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3.我校现行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经过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并上线,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纳入学期教学计划,以在线课堂形式面向我校本科生开放运行的,均适用于本规定。

二、在线课程的开课

4.我校在线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主讲教师应组织其团队切实承担并做好课程的开课、运行、维护等工作。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在线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予调整。

5.以在线形式运行的课程必须在学期教学计划中实际开设,应采取在线授课与实体课堂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在线教学和课堂面授的课时分配比例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确定,但课堂面授的课时比例不得低于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总课时的三分之一。经教务处批准开设的纯在线课程,其运行环节及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6.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在线课程的选课学生容量,统一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课,最终选课结果以教务系统实际记载为准。未能在教务系统成功选中课程的同学,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也可根据学习兴趣参加该门在线课程的学习,但其学习成绩不作为课程成绩进行记录。

7.在线课程的在线部分采用自主学习方式,学生可自行选择学习地点和学习终端,按照学习计划要求观看课程视频、阅读相关参考书目、观看相关讲座视频,并根据学习内容进行提问以及讨论,完成测验和课外作业。在线课程的进度安排应在课程介绍中予以明示。

三、在线课程的运行管理

8.课堂管理。在线课程与实体课堂可交叉进行,形成混合式教学,但第一次面授课堂必须安排在实体教室进行,由主讲教师向学生集中介绍教学内容、课程进度、学习要求、学习方法、考核方式及要求、交互学习和讨论等内容,对如何修读在线课程进行全面指导,指导学生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终端手段进行学习,并解答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

9.作业设置和教师答疑。教师团队在设置作业时,应关注各个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预留和设计出合理的时间,以给学生良好的作业流程体验。教师团队应通过在线课程的“讨论”功能,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对课程作业进行指导,积极回应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疑问和困惑。

10.课程教学资源管理。任课教师(团队)应充分准备、及时编辑、上传课程相关教学资源,如视频、文档、富文本、测验题、讨论题和作业等,并按计划向学生进行发布。主讲教师及其团队应切实做好课程教学资源的审核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不得出现违反《课堂教学规范》的内容。已经完成一轮网络在线教学的课程,再次开课时应对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和维护。

12.质量监控。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对在线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项目和维度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和维度

要求

选课人数

不低于15

教学视频资源

平均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

实体课时数

不低于指导性教学几乎规定学时的1/3

拓展资源建设

不限

随堂测验次数

每个教学单元应不低于1

作业次数

每教学单元不低于1

考试次数

不限,应有平时测验和期末考试

讨论次数

每教学单元低于1

作业批改情况

全覆盖

教师答疑情况

开课周期内不少于3

 

四、课程考核

13.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及指导性教学计划》,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评价方式改革,切实强化学习过程评价,突出日常学习的重要性,建议在线课程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即最终考核成绩由在线学习情况、平时成绩、期末考试共同组成,期末考试形式可按相应课程类型确定,并按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组织。

14.教师在开课之前应对“课程考核规则”以“公告”形式向学生公布。课程各教学模块所占总成绩比例由开课教师自行决定,可要求学生全部观看所有视频才能参加期末考试,同时建议综合考虑作业、测试、讨论等教学环节,并规定各环节分数值占总成绩比例。

15.教师团队应科学合理设计在线课程的测验及考试题目,认真设定测验、作业、考试、讨论等考评环节的分值标准,细化评分标准,以让学生了解课程成绩评定的方式及成绩要求。建议客观题型尽量涵盖课程知识要点,搭配使用单选、多选、填空、判断等题型;主观题型设计应体现出启发性、创新性和拓展性,有利于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深入思考。考试完成后需完成考试分析。

16.学生修读在线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按《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7.学校只对教师在指定平台经统一申请批准开设的在线课程教学工作量进行认定。

18.按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开设的在线课程,其知识产权归属上海中医药大学。相关课程如通过有关平台向社会学习者公开授课的,其收益可由教师团队与学校协商共有。

19.在在线课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教师团队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教学指导。

2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