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学生警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分制实施规定》第九条,每学年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有30%以上的课程未能取得学分,予以书面警示,累计三次学习警示(包括试读通知在内)则予以退学处理。

经统计,2018-2019学年我校本科学生有73人达到警示标准,现提供院部作为参考(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梳理相关专业学生的学分,并于2019927日(周五)书面提交正式警示的学生名单,如有高年级学生符合警示标准请特别标注。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警示学生及其家长的告知工作,告知书(附件2)打印、敲章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签收,回执原件由院部保留、复印件于1011日(周五)交教务处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学生警示期间的学业指导工作。

联系人及附件见OA教务信息发布。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