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各类本科学生入学第二年末(5+3一体化学生第四年末),所选课程(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经考核30%以上的课程未能取得学分,学校给予书面试读通知。学生在试读一年期间,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原则上只能选修第一、第二学年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限选课程(特殊情况需选第三学年课程须经教务处批准)。试读一年后仍未能达到规定学分者,则给予退学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如果2017-2018学年第三学期结束、全部课程成绩录入后其学分计算仍未达要求者,将于2018-2019学年初作试读、退学处理,请提前做好准备,务必告知学生本人相关情况,必要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相关同学如对学分有异议,请二级院部集中意见后在7月6日之前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及预试读、退学参考名单见OA教务信息发布。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