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2018年度试卷销毁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销毁范围为:
学制 | 级数(以前) |
7 | 2009 |
5 | 2011 |
4 | 2012 |
3 | 2013 |
二、销毁时间和地点:
2018年1月15日上午11:30—13:00期间将销毁资料送至6号楼草坪处,提前和过时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通知相关教研室,试卷销毁必须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试卷销毁申请单》(见附件),手续完备方能受理。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