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过期试销卷毁工作启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2016度试卷销毁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本次试卷销毁范围为:

学制

  级数(以前)

7

2007

5

2009

4

2010

3

2011

请各院部在2016120日前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试卷销毁申请单》,并将需销毁试卷统一交至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201办公室),联系电话51322093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