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免修、免听的补充说明》(上中医2009教字第16号),现就2015-2016第二学期的免修、免听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4-2015学年转学及转专业学生;取得学士学位的港澳台学生;2015级专升本学生;符合免修、免听申请条件的其他本科学生。
二、 申请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符合免修、免听资格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4日(星期五)以前上交教务处课程计划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 申请手续
1、提交材料:免修免听申请表、学位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申请体育课免修者需提交身份证明或由我校附属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学生免修、免听资格的审核,教办负责人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名并盖公章。
3、申请免听的学生必须在改选周结束前(2015年12月30日之前)自行前往选课中心选课,申请免修的课程可不必选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 明
联系电话:51322413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