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2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语[2008]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提高在校大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根据上海《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规定,依法推进在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我校2016年度在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4级本科专业学生(包括七年制)和2015级专科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6年,具体测试时间待上海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测试地点与方式

学校计算机教室进行人机对话。

四、测试费用

应试范围内学生第一次报名免收费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51026一天(830―1600),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201)毛�老师处,交2016年普通话测试集体报名表电子文本一份(表一)和纸质报名确认表(表二)一份。

六、其他

1.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不论报名与否,都必须在纸质报名确认表(表二)中签字确认。

2.请学生仔细校对报名表中信息正确与否,特别是身份证号和民族信息。

请二级学院做好本次测试报名组织与宣传工作,告知上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有一次免费测试机会,如放弃本次报名申报,则不再保留免费测试资格,尽量做到每个学生踊跃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附件:2016年普通话测试集体报名表(内含表一和表二)。

教务处考务科

  2015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