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教学单位:
课程考试是真实反映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试卷是课程考试的主要载体,为检验我校课堂教学实际成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每年都对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进行检查,今年试卷命题检查及评审将采用学院自查推优及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模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范围
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学单位所属教研室本学年开设的课程性质为:外语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必修课等课程的考试试卷命题册
二.学院自查内容及要求
1.试题题型设计情况:题型灵活多样,主客观题比例合理;记忆类题目<50%、理解类题目≥30%、综合应用类题目≥20%;
2.知识点分布:各章节知识点分布合理,分值不过分集中;
3.试题重复率:不大于20%(含A、B卷间及与往年试卷的比较);
4.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撰写:评分标准完整,主观题需标明得分点;
5.题量:试题容量应为中等水平学生用80%考试时间能完成答题。
三.学院自查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将主干课程考试试卷命题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一)交至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215办公室)。学院自查不合格的试卷应予以退回修改,合格后与主干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修改情况汇报表(附件二)一同于2015年4月24日前提交考务科。
四.学院推优及学校评审
本学期考试周结束后,由学院综合试卷命题情况、成绩分布及试卷分析情况推选1~2门课程的试卷参加学校评审。学院需在2015年5月31日前将所推荐的课程名单提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同时要求提交该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审核备案表(附件三)、教学大纲、课程考试及教学效果分析表(附件四)以及命题教师撰写的本试卷命题设计思路及原则(1000字)。教务处将统一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试卷进行评审。
联系人:张怡雯 马天梅
联系电话:2093 3140
课程考试是真实反映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试卷是课程考试的主要载体,为检验我校课堂教学实际成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每年都对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进行检查,今年试卷命题检查及评审将采用学院自查推优及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模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范围
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学单位所属教研室本学年开设的课程性质为:外语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必修课等课程的考试试卷命题册
二.学院自查内容及要求
1.试题题型设计情况:题型灵活多样,主客观题比例合理;记忆类题目<50%、理解类题目≥30%、综合应用类题目≥20%;
2.知识点分布:各章节知识点分布合理,分值不过分集中;
3.试题重复率:不大于20%(含A、B卷间及与往年试卷的比较);
4.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撰写:评分标准完整,主观题需标明得分点;
5.题量:试题容量应为中等水平学生用80%考试时间能完成答题。
三.学院自查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将主干课程考试试卷命题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一)交至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215办公室)。学院自查不合格的试卷应予以退回修改,合格后与主干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修改情况汇报表(附件二)一同于2015年4月24日前提交考务科。
四.学院推优及学校评审
本学期考试周结束后,由学院综合试卷命题情况、成绩分布及试卷分析情况推选1~2门课程的试卷参加学校评审。学院需在2015年5月31日前将所推荐的课程名单提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同时要求提交该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审核备案表(附件三)、教学大纲、课程考试及教学效果分析表(附件四)以及命题教师撰写的本试卷命题设计思路及原则(1000字)。教务处将统一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试卷进行评审。
联系人:张怡雯 马天梅
联系电话:2093 3140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