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和《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的实施意见》。同时迎接上海市语委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切实提高我校语言文字管理干部与广大教职员工掌握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语言文字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培训。为配合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校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与规范知识培训(培训费:1600元)
1、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的相关政策
2、《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
3、《标点符号用法》解读
4、《出版物上娄字用法》解读
5、《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解读
6、常见用字、用语错误
7、常见语病和修改方法
8、网络和流行语
9、公文写作规范
㈡、经典诵读教学师资培训(培训费:1900元)
1、《品读》欣赏
2、朗诵的基本功
3、朗诵的内部技巧
4、朗诵的外部技巧
5、文体朗诵
6、整体表现技巧
7、汇报演出
㈢、上海文化与方言教学培训(培训费:1600元)
1、上海话声母
2、上海话韵母
3、上海话声调
4、上海历史与文体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日期
培训班 | 培训对象和名额 | 培训日期和时间 |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与规范知识培训 | 各学院必须报1名教学管理干部 | 4-16、4-23、4-30、5-7 |
上海文化与方言教学培训 | 各学院必须报1名教学(教师)管理干部 | 5-14、5-21、5-28、6-4 |
经典诵读教学师资培训 | 各学院必须报1名教学(教师)管理干部 | 9月(时间另行通知) |
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
四、结业证书
凡按培训要求学完全部课程者,由市语测中心颁发结业证书,凡缺勤累计超过1天者不予发证,学员可凭结业证书到教务处报销培训费用。
请学员在报到时提供1张1寸免冠证件照。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4月1日前将学员名单报至教务处考务科毛老师处,联系电话51322093
附件:学员登记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宣传部、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