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实现优质资源效益最大化,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中心决定在已经开放运行课程的基础上,以稳步推进的方式继续组织上海市高校资源共享课程申报工作,扩大共享课程的开设门数。相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根据上海市教委意见,第三批上海市资源共享课程仍以受众范围广的通识教育类课程为主要建设对象;
2.鼓励教师及教学团队依据各类学生或社会需求,在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教学创新;
3.鼓励教师采取校际联合、与社会联合等方式组织跨院部、跨校教学团队,建设优质共享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为提高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效率,本次申报的课程须符合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在《关于共享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尤其具备以下要点:
1.申报课程须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以及能够反映课程重点或特色的视频资料,并在11月10日参加复评前提供整门课程的视频资料,以确保复评通过后课程能够按时上线。
2.申报课程须具备一支不少于4名主讲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以满足不少于4个教学点的开设需求,并能按需要组建助教团队。
3. 申报课程须在一定程度上适合部分自主学习,课程主要采用基于网络的技术授课,结合适量(3~4次)的集中面授(包括讨论和交流)。
4.课程教学团队必须通过共享中心平台,有效地开展教学讨论、布置及批改作业等交互教学活动,建立视频授课随机考核考勤机制,保证学生的课程学习质量和归属感。
三、申报流程
1.本次上海市资源共享课程申报采用网上填报的形式,申报网址为:http://www.ucc.sh.edu.cn 。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3.课程申报信息(在线填报)须包含:
课程适用对象,课程目标,课程简介,教学模式,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学时及分配方式,课程建议学分,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参推荐,课程考核说明,教学设计完整的视频提供时间计划、教学班建议规模,应注明该课程所属学科门类。
四、课程评审及配套政策
1.上海市资源共享课程管理中心将在10月15日之前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11月10日之前完成复评,参加复评的课程务必在复评前提供整门课程的视频资料;11月15日后,通过评审的课程正式上线,作为2014年春季学期运行的共享课程提供学生选课。
2.课程建设经费:评审通过后,每门新建的共享课程给予2万元的课程建设酬金,在开课后发放课程负责人。
3.课程教学绩效:
(1)共享课程教师教学绩效计算方式为:
教师教学绩效总额=150元学分/学生×课程学分数×外校选课学生人数×60%。
(2)教师教学绩效由基本和绩效两部分组成。
(3)教师教学绩效分两次发放,原则上在开课后一个月左右先发放教学绩效总额的40%;第二次于课程结束进行课程整体评估后发放。
(4)凡发生教学事故的课程,则至少扣除教师教学绩效总额的20%。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