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现公布各本科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要求以及具体的考核方式(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转专业的通知和招录工作,具体的要求如下:
1.学生所在学院、部通知学生相关规定和时间节点,汇总并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班级内公示后,移交至学生申请转入的院、部相关联络人。
2.各二级学院、部复核学生相关条件,并根据已公布的考核方式组织考核,按照计划招录并公示拟同意转入的学生,报学校教务处。
3.相关时间节点
学生递交申请截止日期:5月17日(周五)
院部材料移交截止日期:5月24日(周五)
材料报教务处截止日期:6月5日(周三)
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