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 医(2013) 教务 第 3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下发《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临床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医学生临床毕业实习工作流程,加强实习内涵建设,保证临床教学质量,现将《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临床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处,以便于在下一步工作中修订与完善,形成适用于我校的、可操作性强、能促进临床教学质量提升的临床毕业实习指导性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临床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试行)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