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0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委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相关精神,鼓励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树立一批全校教师的楷模,营造爱岗敬业、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学校拟开展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上海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上,已退休的教师需提供学校的续聘证明(已获得国家级、市级、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受聘教授职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为人才培养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一线教师。

3. 候选人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获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研教改专著。

4. 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5. 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6.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每个院部限额申报一名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院部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本年度评选校级教学名师2-3名。对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并择优向上一级部门推荐。

3.报送材料要求

1)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2)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含1份原件;

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以及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详见附件3)。以上内容统一刻成光盘。

4.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1010日(周三),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部门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晋永   陈怡

电话: 51323024 51322095

 

附件1_-_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_-_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3_-_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

O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