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制互通”工作的告知
学生处,各相关二级学院、部:
鉴于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出台的新规定,对我校“五年制专业学生转入七年制专业学习”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经学校讨论决定,拟取消我校《学分制实施规定》第八款“学制互通”规定,相关修订稿将另行发布。
对2011年及其之前入学的学生仍按规定开展“五年制专业学生转入七年制专业学习”的工作,对2012年起入学的学生停止宣传和使用学分制规定中“凡五年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在校第一、二两学年达到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且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者,可提出转入中医专业七年制本科学习的申请”等相关条款,本科生转专业不得转入研究生阶段。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