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兹接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工程,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总结经验,在以往教学改革、教研室团队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部梳理工作思路,围绕孕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的目标,瞄准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整体推进,整合资源为原则,整合相关资源,凝聚相关教学改革成果,鼓励跨学科申报。
2、所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有初步成效,相关研究应具前瞻性,相关研究成果应具代表性,能发挥整体推进、辐射带动作用。相关成果已获上海市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
3、为保证研究水平,做好本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望各院部做好规划、组织、宣传、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10月9日(周日)前将申报标书上报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roger.jin@msn.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晋永
电话:5133024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Ο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