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教学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培养和造就一支优秀的中青年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年度金牌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在教学工作中充满热情,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风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有典型事例。
2.熟练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年教学工作量饱满,熟练讲授一门以上本专科生课程。
3.在教学改革工作中锐意进取,积极开展专业和课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体指标参考附件1)
4.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教育理念先进;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
6.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校内外有较高声誉,获得学生和同行一致肯定,近三年学生网上评教优秀。
7.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术造诣较高,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成果。
8.评选结束后一年之内,教师必须将所授课程的教案、讲稿和多媒体课件在校园网上展示,以便全校师生学习交流;在评选结束后三年内,金牌教师每年必须在学校进行公开示范教学1次。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申报、评审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须填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院部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指标可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年度金牌教师评选指标》(附件1)。本年度共评选校级金牌教师5-7名。对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年度金牌教师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上海中医药大学年度金牌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2.上海中医药大学年度金牌教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含1份原件;
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详见附件4)。
4.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晋永 陈怡 孙燕婉
电话: 51323024 51322095 51322001
请各部门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4_-_上海中医药大学金牌教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