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6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医药创新人才,积极培育上海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面向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或开课面广的专业课。

2、课程负责人为专职教师并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专业课程可适当放宽到副教授)。

3、本科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且至少提供三名主讲教师各45分钟以上的现场教学录像,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二、申报材料

1、本科课程填写《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1),高职高专课程填写《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高职高专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

2、上交时需提供打印稿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及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并将文档名改为“课程简称.doc”。如有多媒体网络课件,请将相关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提交。

三、申报程序

本次精品课程建设采用自由申报、校园两级评审的原则。各部门首先组织内部评比,择优推荐,每部门限额推荐12门课程参与校级评比。

各申报课程可充分利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资源,加强网络呈现,教务处在申报过程中会组织相关课程网站建设培训,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申报过程中,请各部门注意申报时间节点:

2011920(周二)前将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交教务处;

2011930(周五)前将申报标书、支持材料等上交教务处;

20111020(周四)前完成本课程网页建设。

教务处将聘请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1110月下旬公布,精品课程纳入学校年终绩效奖励。

联 系 人:陈怡、晋永

联系电话:5132209551323024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2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高职高专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3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xls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