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 医(2011) 教务 第 67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我校《学生毕业实习规定》的要求,2011年下半年毕业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保障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毕业实习的过程监控
实习前期,各学院、部要召开动员会,向学生阐明毕业实习目的、实习内容、成绩评定、实习纪律以及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配合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岗前教育活动。
实习期间,各学院、部要督促学生做好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实习工作的检查,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实习后期,各学院、部配合实习单位完成学生临床技能、病例程序等考核。
二、做好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实习计划的安排,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毕业实习请假制度,强化学生医疗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要从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出发,制订和完善防暑工作预案,妥善安排好各项防暑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高温期间各实习单位门诊、病房、教室、宿舍及其他学生学习场所要采取开启风扇、空调、放置冰块等措施进行降温。同时,要加强室内通风,合理安排实习活动,尽量避免室外活动,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三、完成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其中岗前培训计划、科室轮转表请于7月11日(周一)前报送至教务处临床实习科审核备案。实习成绩汇总表在学生实习结束后2周内报送教务处临床实习科。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