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2010-2011学年小学期实践将于5月1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实践前需参加岗前教育,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安排,方案报教务处临床实习科备案。
2、学生于实习第一天上午8:00到实践基地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
注:原计划在曙光医院西院(普安路185号)实践的学生,护理实践报到地点为西院护理部,联系人章丽丽老师;中药房实践报到地点为西院制剂楼2楼,联系人王勤老师;中内实践报到地点为东院教学处,联系人吴荫梅老师。
3、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实践基地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端午节放假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安排。
实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度,请假1天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在请假单上签名方可;2天须经带教老师签名并经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及学校学院、部办公室批准方可;3天以上还须报学校教务处临床实习科备案。因病、事假累积超过实习总时间三分之一者,不给予实习成绩。
4、每个实习学生准备1寸照片两张,用于制作胸卡等证件。同时携带白大衣及其他实习有关物品。护理实习期间学生必须穿长式白大衣,戴白圆帽和口罩,禁穿凉鞋,禁戴各类首饰。
5、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