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经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研究,决定自2010年秋季起,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实施新修订的考试大纲。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大纲》(见附件)转发给至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大纲(2010年修订)》的通知.doc
2、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大纲(2010年修订).doc
教务处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