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促进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将开展2010年度校级优秀教材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教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

    2.在2007年1月到2008年12月底期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3.经我校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只限于学位课程的教学用书)在教学实践中已使用一年以上的各学科专业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多媒体教材等,教材形式包括文字、电子教材等)。

    4.不包括学术专著。

    5.每位主编原则上只申报一本教材。

6.参加评选的教材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⑵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⑶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增强创新精神。

⑷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实践使用中反映良好。

⑸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二、申报办法

1.各院、部、中心应在本学院内开展申报优秀教材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以上条件认真评议,按学院内教师已主编、出版教材的30%择优申报(不足30%的按实际数申报)。凡超过申报比例者,一律按本部门《2010年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排列顺序计算。

    2.教务处在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将根据申报教材的比例确定具体数额)。

    3.获本年度优秀教材一等奖的教材将作为以后参与上一级优秀教材奖申报、评选的依据。

    三、申报时间安排

    1.2月27日前,各院部将本部门的优秀教材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教材科,过期不再受理。

    2.3月5日前教务处将对各院部所申报教材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过期申报的,不得参加评审。

3.3月12日前请校内专家组进行初审,提出意见。

    4.3月19日前通知相关入围教师作汇报准备。凡被列入本年度教材评审范围的教材,届时请主编老师在评审前用十分钟自我介绍该教材的特点。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对入围教材写出书面评审意见。

5.3月31日左右组织有关专家投票评审出校级优秀教材。

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由院、部、中心统一送审,不受理个人申报。包括:

1.本院部《上海中医药大学2007-2008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一份(附件一) ;

2.本院部《2010年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二);

3.所申报教材的《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表》两份(附件三)。申报表的表格、内容请用电脑、激光打印机重新打印。表格名用三号宋体字,内容用五号楷体字。表格一式两份。

以上表格均必须由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

    4.样书或光盘一本(张);如是电子教材需附使用说明书。

    5.如有可能,请同时附出版社、使用学校的反馈意见或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于2月27前交教材科,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信箱:chenhy101@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申报表和其它附件可直接在下列网站下载:

校内地址:http://192.168.120.20/jck123456

校外地址:http://222.44.47.138/jck123456

无法下载的教师可直接到教材科拷贝或领取。

五、奖励

    获2010年校级优秀教材奖的奖金和获奖证书一并于2010年教师节颁奖。具体奖金数额和发放办法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优秀教材奖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7~2008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附件2   2010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   2010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表

附件4   2010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