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期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4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教务处拟开展第十期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请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遴选与申报工作。

  一、资助范围:

  1、新专业内涵建设。

  2、考核方法的研究与改革:包括考试内容、成绩评定方案、试题库建设,以及重点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形成性评价研究等。

  3、网络课程建设:以学校课程中心为共享平台的网络课程建设,重点解决和提高网络课程的实际使用效果。

  4、实验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包括综合性、自主设计性实验的总结性深化研究(包括面向临床的小型科研设计)、多模式多层次实验教学研究等。

  5、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与改革:包括专业主干课程中深入开展讨论式教学研究、双语教学研究、学生学习行为的研究等。

  6、拓展类课程建设:包括大学生科研实践、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素质教育课程的研究、大学生人生导航和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实践和研究等。

  7、实践教学的研究与改革;以加强小学期内涵建设、社区实践教学标准化建设为主线的小学期教学改革、社区预防医学实践的深化研究、临床课程见习与实习质控、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的实践研究等。

  8、基于中医药特色的通识类选修课程建设。

  9、教育及教学管理研究。

  10、重修课程的教学设计与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突出研究重点,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可行,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和解决实际问题,考核目标具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经费使用预算合理。

  2、申请人已作为校级课程建设资助项目负责人且尚未结题的,不予资助。

  3、本期课程建设申报项目与以往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内容重复者,不予资助。

  4、各临床医学院于2009年下半年已申报高地建设项目且内容重复者,不再重新申报。

  5、已申报2009年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不再重新申报,学校将择优立项资助。

  三、立项程序:

  由二级院部、中心组织申报,遴选、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项目申报人集中公开答辩,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立项。

  四、资助方法:

  每年每项资助5000元-10000元。

  课程建设周期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

  五、申报时间:

  2009年9月22日至2009年10月12日,各部门请务必于此日期前将本部门推荐申报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交至教务处,电子文档发至hbchengmail@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鸿斌

  联系电话:51323024

  电子邮箱: hbchengmail@126.com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协助通知并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