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接学校通知,中秋、国庆节放假时间为:
中秋节:9月27日(星期日)放假。9月28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放假。10月8日(周四)起正常上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课。
现对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本科及高职高专课程
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三)课程;
9月27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六)、10月4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的辅修课程取消;
其他课程(含辅修课程)教务处不再另行安排补课,请各任课教师自行调整。
2、临床见习
临床见习如需调整请于9月24日(星期四)前将书面报告交至教务处课程计划科审核备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