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 医(2009) 教务 第 108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重点课程建设,积极培育精品课程,提高教学质量,上海市教委已于近日启动了2009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评审申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为我校已开设的本科课程,一般要求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特色课程。在校级课程建设完成质量较好项目的基础上,教务处将择优上报上海市教委。
二、为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鼓励创业教育进入课堂,本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鼓励创业教育等相关课程在具备一定条件后进行申报。
三、2009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每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至5万元,批准立项后由学校统一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四、申报2009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须填写《2009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纸张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并于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前发送至学校教务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 林 勋 严景花
联系电话:13816094343 13585785265
E-mail:linxund@hotmail.com jh123_y@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