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 医(2009) 教务 第 85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公布上海中医药大学各学院、部2009年度转专业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
根据我校转专业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将各本科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要求以及具体的考核方式予以公布。请各院、部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具体的要求如下:
1、学院负责安排辅导员及时对本班级要求转专业学生的操行测评做出鉴定(按照我校学生测评条例)。
2、转专业学生成绩鉴定请于每周三下午到选课中心打印。
3、各院、部安排学生辅导员将本班级需要转专业学生的资料(学生成绩单、操行测评分数证明、填写完整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收集、整理后交至学生原所在院、部,学院于6月4日(星期四)前统一报至申请转入的院、部。
4、各学院、部在接收到申请转入的学生资料后,根据本院、部的考核方式认真组织公平、公正的考核,并将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转专业材料复印件于6月12日(星期五)前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5、公示期自2009年6月15日至20日。
6、《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可参阅学生学习指南等手册。
附件:
1.2009年各学院、部转专业遴选办法及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rar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