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 医(2009) 教务 第 86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2009年度“五年制本科学生转入七年制学习”工作的通 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
为落实我校《学分制实施规定》中关于“学制互通”的条文,现决定开展2009年度的“五年制本科学生转入七年制学习”(以下简称“五转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五转七”学生的申请条件
1、2007级本科五年制学生;
2、第一、第二学年达到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
3、学习成绩优秀,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5以上者(个别品学兼优学生,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并经所在学院考评审核,在15%的比例内予以推荐);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二、2009年度“五转七”名额
根据学生成绩评定委员会意见,并经学校党委会确定,2009年“五转七”的学生人数将控制在2007级五年制本科生人数的15%以内。
三、申请及审核办法、时间节点
1、学生填写《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转入七年制学习申请表》,并于6月5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及所附材料提交所在的龙华临床医学院、曙光临床医学院、岳阳临床医学院、普陀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分绩点未达3.5但达到3.2的学生组织考评审核(临床医学院可邀请基础医学院的相关人员参加考评),在学生的《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将学生的《申请表》及材料于6月19日(周五)前报教务处。
3、学校于7月3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必要时将对申请学生组织面试考核。
四、关于“五转七”的教学计划及学制
原则上执行学生本人“五转七”当年的中医学七年制各方向的教学计划,其学制为7年。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