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中 医(2009) 教务 第 62 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关于2009年暑期学生跨校修读选修课程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我校会同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上海戏剧学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2009年7月20日至7月25日暑期举办跨校修读选修课程,使学生在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充分感受来自不同高校的学术氛围,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现将我校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含七年制)学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9年6月11日(周四)一天(8:30―16:00),教务处(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毛�老师处,交2009年暑期选修课电子报名表一份。
三、开设课程与教学安排
1、具体开设课程与上课地点见附件一。
2、具体上课时间待通知。
四、其他
1、此修读的跨校选修课程学分可作为我校学生的任意选修课学分。
2、每一学生只能选修一门外校课程,不能修读本校开设的选修课,如学生在一门课程中报名数过多,由计算机随机抽取。
3、学生应正常参加课程学习,修完后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课程学分。考试不及格无补考。
4、考试舞弊者,取消课程修读资格,学生所在学校根据违纪情节,按有关纪律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一:2009年度西南片联合办学暑期跨校选修课开设一览表.doc
附件二:暑期选修课报名表.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