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灵兰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现就2020-2021学年灵兰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参评条件和评定标准参照评定条例执行。
二、评审流程
1.“灵兰”卓越学业奖
本科生/研究生申报者填报申请表(附件2),学院、研究院完成初级评审,将排序后的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
学院、研究院推荐名单不得超过一等奖获得人数的一定比例,见下表。
层次 | 推荐比例 | 备注 |
本科生 | 20% | 1.人数取整,四舍五入。 2.总额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
硕士研究生 | 15% | |
博士研究生 | 20% |
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赵威 联系电话:51323165
2.“灵兰”传承创新奖
科学技术史、中医医史文献专业的研究生填报申请表(附件2),科技人文研究院组织汇报评审。
管理部门:科技人文研究院
联系人:顾博丁 联系电话:51322302
3.“灵兰”经典能力奖
根据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经典等级能力考试和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成绩,由考试组织部门梳理和公布各级别奖项名额的分配,学生填报申请表(附件2),学院初审后将名单报教务处(评奖时已毕业者和无学籍者只授予荣誉证书)。
管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黄成铃 联系电话:51322592
4.“灵兰”临床能力奖
学校医管处依据各住培基地在陪住院医师人数分配名额,通知住院医师填报申请表(附件2),住培基地初审后将名单报医院管理处。
管理部门:医院管理处
联系人:陈筱雷 联系电话:51323122
三、公示
各学院/住培基地推荐结果院内公示3天后,于2021年11月25日(周四)将推荐名单和附表报学校相应部门汇总。
各管理部门完成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附件3)后,学校评定小组评议、审定获奖名单公示3天后,于2021年11月29日(周一)汇总报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四、注意事项
1.卓越学业奖奖金与本科生综合奖、研究生学业奖不重复发放,荣誉兼得、奖金就高。
2.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卓越学业奖和传承创新奖中的一项。
3.奖项、优秀称号、学术研究成果等应为评定学年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灵兰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
2.2020-2021学年灵兰奖学金申请表
3.2020-2021灵兰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4.2020-2021学年研究生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详版)
5.2020-2021学年本科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送表
附件4 2020-2021学年研究生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详版).xls
附件5 2020-2021学年本科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送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医院管理处
科技人文研究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