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灵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1-19浏览次数:2416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灵兰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现就2020-2021学年灵兰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参评条件和评定标准参照评定条例执行。

二、评审流程

1.“灵兰”卓越学业奖

本科生/研究生申报者填报申请表(附件2),学院、研究院完成初级评审,将排序后的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

学院、研究院推荐名单不得超过一等奖获得人数的一定比例,见下表。

层次

推荐比例

备注

本科生

20%

1.人数取整,四舍五入。

2.总额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硕士研究生

15%

博士研究生

20%

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赵威   联系电话:51323165

2.“灵兰”传承创新奖

科学技术史、中医医史文献专业的研究生填报申请表(附件2),科技人文研究院组织汇报评审。

管理部门:科技人文研究院

联系人:顾博丁   联系电话:51322302

3.“灵兰”经典能力奖

根据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经典等级能力考试和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成绩,由考试组织部门梳理和公布各级别奖项名额的分配,学生填报申请表(附件2),学院初审后将名单报教务处(评奖时已毕业者和无学籍者只授予荣誉证书)。

管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黄成铃   联系电话:51322592

4.“灵兰”临床能力奖

学校医管处依据各住培基地在陪住院医师人数分配名额,通知住院医师填报申请表(附件2),住培基地初审后将名单报医院管理处。

管理部门:医院管理处

联系人:陈筱雷   联系电话:51323122

三、公示

各学院/住培基地推荐结果院内公示3天后,于20211125日(周四)将推荐名单和附表报学校相应部门汇总。

各管理部门完成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附件3)后,学校评定小组评议、审定获奖名单公示3天后,于20211129日(周一)汇总报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四、注意事项

1.卓越学业奖奖金与本科生综合奖、研究生学业奖不重复发放,荣誉兼得、奖金就高。

2.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卓越学业奖和传承创新奖中的一项。

3.奖项、优秀称号、学术研究成果等应为评定学年成果。

4.证书颁发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灵兰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

2.2020-2021学年灵兰奖学金申请表

3.2020-2021灵兰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4.2020-2021学年研究生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详版)

      5.2020-2021学年本科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送表

附件1灵兰奖学金评定条例.doc

附件2灵兰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灵兰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4 2020-2021学年研究生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详版).xls

附件5 2020-2021学年本科灵兰卓越学业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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