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等战略部署,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优化高校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近日启动了2019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作为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培育项目。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3)鼓励并优先支持以新思维、新内容、新方法建设高阶性、创新性和有挑战度的“金课”,包括专业使命与家国情怀相融合、专业教学与课程育人相融合的课程;基础理论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及面向未来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课程、紧密结合“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 实施的课程;面向大类专业,多专业基础、多知识领域融通型的课程;面向问题解决或知识发现能力培养的课程;理论学习与项目实践深度结合、经典理论与产业技术深度结合的课程等。

二、建设周期

上海市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21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建设周期内需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建设期满经验收优秀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精品课程”。

三、材料提交

申报上海市本科重点课程须提交如下材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张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并于2019510日(星期五)前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附件见OA。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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