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校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上海市教委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534号)的相关要求,于近日启动了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3.申报课程要注重改变教学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二、建设周期

上海市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9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建设周期内需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建设期满经验收优秀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精品课程”。

三、材料提交

1.申报上海市本科重点课程须提交如下材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张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并于201747日(星期五)前发送至学校教务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陈 怡  晋永

联系电话:5132209651323024

E-mail 152385298@qq.comliver1220@hot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2. 2017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O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