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春季毕业学生学位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各相关学院
    接研究生院通知,我校将于2015年12月召开学位委员会,以下3类学生需要提出学位申请:
    1. 2015年7月毕业后达到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
    2. 延迟到2016年1月毕业的学生;
    3. 结业后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的学生。
    请将所带学生的学号、姓名于11月16日周一通过OA发至我处。
    教务处将在审核后将学生信息报学位委员会,证书预计于2016年1月放假前发放。

 
教务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