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6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学校于近日接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50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色、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连续三年以上校内评教名列前茅;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参评课程一般前期已作为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且获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优先支持在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中结论为“优秀”的课程。英语授课课程不列入市级精品课程评选范围。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4.网站建设与资源共享。课程团队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完善和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能起到很好的展示和共享效果。

二、提交材料

12015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22015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3. 每门课程不超过20分钟的微课程视频光盘1张(主要介绍本课程,集中展示本课程的特色、亮点);

各二级学院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5126日(周一)前收齐,并报至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标准,择优推荐,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有效推动学校课程建设。学校届时将所有申报标书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怡、晋永

电话:5132209651323024

邮箱:roger.jin@msn.com

附件: 1. 2015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2. 2015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Ο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