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临床毕业实习轮转科室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8

各有关学院、部:

  鉴于我校医学专业招生规模、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已趋稳定,并结合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临床毕业实习教学安排,加强医学生临床基本技能和医学思维培养,经研究决定,我校临床毕业实习教学模式为“通科实习为主,结合专业特色”。现将临床毕业实习轮转科室规范为必选科室与可选科室两类(详见附件1、附件2),请结合有关专业方向落实实习安排,并于实习前2周将轮转表报学校教务处临床实习科审核后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医学专业毕业实习轮转科室安排

附件2:针灸推拿学专业毕业实习轮转科室安排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中医学专业毕业实习轮转科室安排

必选科室

时间(40周)

可选科室

时间(12周)

中医内科

16

骨伤/推拿

西医内科

8

妇科/儿科

2-4

中医外科

4

中医外科

2-4

西医外科

4

放射/超声/心电图

妇科/儿科

4

社区实践

针灸科

4

康复

2

 

 

/耳鼻喉科

2

 

 

医院特色专科(内科)

4-8

备注:

1、内科实习应包括心血管科、呼吸科、消化科轮转。

2、中医内科实习应包括中医门诊4周。

 


 

 

附件2

针灸推拿学专业毕业实习轮转科室安排

必选科室

时间(36-40周)

可选科室

时间(12-16周)

中医内科

8

外科

西医内科

8

妇科

2-4

针灸

8

儿科

2-4

推拿/骨伤

48

放射/超声/心电图

 

 

康复科

2

 

 

社区实践

 

 

医院特色专科(内科)

4-8

备注:

1、内科实习应包括心血管科、呼吸科、消化科轮转。

2、中医内科实习应包括中医门诊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