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上海中医药大学辅修专业临床实习安排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9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辅修实习,充分利用临床教学资源,确保辅修实习质量,按照“集中申请,统筹安排”的原则,并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中“辅修管理”的有关条文,特制订《上海中医药大学辅修专业临床实习安排流程》,现下发你们,请通知有关人员,参照流程操作。

  附件:

  1.上海中医药大学辅修专业临床实习安排流程.doc

  2.上海中医药大学辅修专业临床实习申请表.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